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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印发《甘肃省“十四五”清洁生产推行方案》,方案指出要立足新发展阶段,系统推进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服务业等领域清洁生产,推行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全过程清洁生产,培育壮大清洁生产产业,为确保与全国同步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助力美丽甘肃建设。
▐ 以下为原文节选
加快燃料原材料清洁替代。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提高工业领域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对以煤炭、石油焦、重油、油渣、兰炭等为燃料的工业窑炉,自备燃煤电厂及燃煤锅炉,积极推进清洁低碳能源、工业余热等替代。因地制宜推行热电联产“一区一热源”等园区集中供能模式,替代小散工业燃煤锅炉。继续实施酒钢集团智慧电网及新能源消纳示范项目,支持金川公司、白银公司、兰铝公司等大型工业企业通过实施就地就近就负荷新能源项目,持续提高企业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推进原辅料无毒无害化替代,围绕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及最终产品,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促进生产过程中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大力推广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油墨、涂料、胶粘剂、清洗剂等使用。
本文来源: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分内容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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