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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21年1月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方案。确定工作目标为,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浓度较去年同期下降30%以上,分别达到6.83和90微克/立方米以下。
根据方案,1月份,邢台市将在上年工作成效基础上,继续强化工业企业污染管控。具体将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要求,综合亩均论英雄、环境绩效水平、产污比数据、超低排放改造等情况,科学动态调整50家重点企业名单,瞄准建成“绿色工厂”目标,按照“超超低”或“趋零”要求,继续深挖减排潜力。开展中小企业综合整治,围绕市区周边区域和VOCs重点排放大户,选定100家重点VOCs排放企业,全面启动提标改造工作。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确保动态清零。
根据方案,邢台市将统筹市、县执法力量,对市区周边以及重点县域开展集中式、地毯式、解剖式执法检查,凡达不到要求的,依规依法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充分发挥市人大“6+1”、市政协“4+1”、新闻媒体、网络舆论等监督作用,组织开展视察调研、交叉互查、交叉监督、暗访抽查,发现问题交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专项督办落实。方案还明确了强化扬尘和重型车辆污染管控、强化散煤和锅炉整治、强化露天焚烧和烟花爆竹禁放禁燃、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强化六项因子管控等措施。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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