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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青岛市即墨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青岛市即墨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时一并发布《2019-2020年煤炭消费压减工作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按照《方案》,青岛市即墨区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214.61万吨,全面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实施清洁能源供热,2019年大容量高效机组余热和新能源供暖改造面积完成50万平方米,2020年完成80万平方米。
《方案》原文如下:
2019-2020年煤炭消费压减工作行动方案
根据青岛市及我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关于全力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工作要求,为切实完成青岛市下达我区2019—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附件:
襄汾县2020年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清洁取暖实施意见,结合全县实际,特制订襄汾县2020年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和省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抢抓新旧动能转换工程实施重大机遇,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坚持削减存量和严控增量并举、能效提升与结构优化并重,倒逼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形成政府统领、企业主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新机制,在实现经济平稳增长的前提下,确保完成煤炭消费减量任务。
(二)推进原则
1.政府统领、市场推动。坚持 “有为政府”和 “有效市场”相结合,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促进,强化示范引导、责任落实,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积极探索用煤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加快形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格局。
2.依法依规、精准施策。坚持“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严控新增耗煤项目;坚持“四压四上”(压旧上新、压小上大、压低上高、压散上整),严格执行能耗、环保、技术、安全标准,大力压减高耗煤产业低效产能。
3.科学测算,创新思路。改变以往单纯控煤的工作方法,树立“节能即节煤”意识,做到压煤、节能“两条腿”走路。
4.重点突破、统筹兼顾。以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开展专项行动,聚焦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深化节能改造,以点带面、条块结合,统筹处理好煤炭压减与民生取暖、电力供应与煤炭压减工作之间的关系。
二
工作目标
2019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215.94万吨,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214.61万吨,到2020年底全区煤炭消费总量比2018年净压减2.66万吨。(以上数值为当量值)
三
重点任务
(一)严格控制新增耗煤项目。“十三五”期间,全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增非电行业耗煤项目,确因产业发展和民生需要而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的,要严格落实《青岛市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青发改规〔2019〕4号),未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耗煤项目不得通过节能审查,从源头上控制煤炭消费增量。严把耗煤项目环评、立项审批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须附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电力消费增量较大的项目,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统筹重点领域节能。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督促企业按要求使用节能设备、采用节能工艺,提升能效水平。在工业、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树立行业标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结合国家开展的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围绕能耗总量控制和能效目标,对用能实行年度预算管理。加强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
(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耗煤设备。在热电(供热)、化工等行业开展落后耗能设备整治行动,实施更加严格的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地方标准,引导企业提标改造,依法依规关停淘汰达不到标准的落后产能和低效产能,降低高耗能行业能源和煤炭消费量。加强热电(供热)、化工行业能效对标,细化行业能源消费管控措施,淘汰一批服役期较长、能源利用效率较低的燃煤锅炉。重点在热电行业中,淘汰一批服役期较长机组、大机组供热覆盖范围内小机组、去产能企业配套机组及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且不具备改造提升条件的30万千瓦以下机组,优先淘汰30万千瓦以下的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运行满25年的抽凝热电机组和2020年底前达不到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进一步加强燃煤机组节能改造、提高入炉煤发热量,减少煤炭实物量消耗。供电煤耗力争控制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内,入炉煤低位热值不低于5000千卡/千克。(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全面推进燃煤锅炉整治。不再审批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制定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方案,完成上级下达的淘汰任务;继续排查我区燃煤小锅炉,发现一台淘汰一台,防止燃煤小锅炉死灰复燃。(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五)实施清洁能源供热。积极落实《山东省工业余热和新能源供暖实施方案》(鲁建城建字〔2019〕15号),大力发展工业余热供暖,推进新能源供暖,增加大容量高效机组热负荷,实现城市供热向精细化、智能化、低碳化转型发展。推进污水源、海水源、土壤源等可再生能源供热方式,积极推进以热电厂循环水改造、工业生产余热为主的低温余热利用项目,2019年大容量高效机组余热和新能源供暖改造面积完成50万平方米,2020年完成8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六)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减少劣质煤使用,鼓励规划建设水煤浆锅炉、新型环保煤粉锅炉等洁净煤技术项目,科学布局水煤浆及煤粉制备中心。对暂不具备清洁采暖条件的区域,积极推广使用型煤、优质无烟块煤、兰炭等洁净煤进行替代,大力推动“洁净煤炭+节能环保炉具”模式。建立健全煤炭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煤炭质量全过程监管,严格控制劣质煤炭进入消费市场,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
(七)推动绿色建筑提质增效。新建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基本实现全覆盖。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19-2020年,节能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的比例达100%,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1.6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强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引领,根据青岛市统一规划,合理确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项目,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规范有序发展。积极落实新能源发电政策措施,大力推进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到2020年,全区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0万千瓦左右;合理开发利用地热能,在符合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前提下,结合供暖(制冷)需求,将地热供暖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
保障措施
(一)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抓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落实。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煤炭消费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区直各部门按照本方案分工,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职能范围内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大节能宣传力度,督导辖区内企业提高节能意识,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列出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确保完成煤炭压减任务(压减任务见附件)。
(二)强化监测,及时预警。在完善规模以上企业煤炭消费数据联网直报系统的基础上,加大统计数据审核与执法力度,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指导企业纠正煤炭消费统计误区,将煤泥、煤矸石作为工业废料,不再纳入煤炭消费统计,提高煤炭消费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规模以上企业煤炭消费实施月度监测,定期通报,煤炭消费出现反弹的,及时发出预警。
(三)强化考核,严格督导。将煤炭消费压减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好《青岛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监管考核办法》。对本方案实施情况每年开展一次评估,并以适当形式公布;对评估不合格的镇街将实施约谈、区域能评限批等。
附件:即墨区2019—2020年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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