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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对燃气锅炉、新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近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惠州市燃气锅炉、新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通告》对燃气锅炉、新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执行范围、执行时间、执行要求和《通告》实施时间等进行了规定。  以下为原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燃气锅炉、新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惠府〔2023〕3号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十问十答
 一、问:哪些区域的燃气锅炉需要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答:本《通告》规定的执行范围为珠海市全部行政区域。  二、问:《通告》规定的燃气锅炉包括哪些?  答:本《通告》规定的燃气锅炉包括使用天然气、沼气、高炉煤气、液化石油气等各类气体燃料的锅炉。  三、问:新建燃气锅炉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2023年1月28日起执行。  四、问:现有燃气锅炉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自2025年1月1日...
广东佛山市关于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燃气锅炉建设项目,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即颗粒物浓度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不高于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本文来源:佛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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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锅炉特有的事故

文章来源:行业资讯 2019-04-26 13:45:22 721

燃气锅炉的事故也是多种多样的 ,除发生燃煤蒸汽或热水锅炉的事故外,还可能发生其特有的事故 ,这类事故通常包括炉膛及烟道爆炸事故、二次燃烧事故 、锅炉熄火事故 、锅炉着火事故等 。


(一) 炉膛及烟道爆炸事故

炉膛及烟道爆炸是燃气锅炉中常见事故 。这种事故在点火或运行中都可能发生 ,尤其是在点火或维修中发生得最多 。严重时炉墙崩塌 , 砖块横飞 ,炉顶和烟道掀开 ,火焰和高温烟气向外喷射 ,这时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


(二) 二次燃烧事故

在锅炉运行中,沉积在锅炉尾部烟道内的可燃物 ( 烟垢、炭黑 )再次发生着火燃烧的现象称为二次燃烧, 或称锅炉尾 部烟道再燃烧 。严重时会把尾部烟道 、空气预热器、引风机 甚至省煤器等设备烧毁 。


(三)锅炉熄火事故

燃气锅炉在正常运行中 , 有时会产生突然熄灭的现象。


(四) 锅炉着火事故

燃气锅炉在正常运行中, 有时因气泄漏而产生着火现象。